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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硕士专业介绍:有机化学


  五、研究方向
  1.绿色有机催化
  以绿色合成化学中新方法、新反应研究为中心,重点开展以活性炭、分子筛等无机材料为载体的新型固体酸碱催化剂的制备及应用研究,原子经济性的高效率、高选择性合成方法学研究,有机功能小分子催化的有机反应研究,以及新的金属有机催化剂设计及应用研究。
  2.天然产物化学
  开展天然源活性成分的研究与开发,为天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科学支撑;开展具有重要生理活性天然产物的合成及活性研究,开发具有重要生理活性的先导化合物;开展具有潜在药理活性化合物的合成及结构修饰,为创新新药奠定基础。
  3.功能有机分子及精细有机化学品
  开展煤化工及其下游精细化工产品的合成及工艺开发研究;与能源相关的有机化学研究,基于非化石资源的有机化学研究,开展新型有机稀土功能配合物的设计和合成研究。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2.学分计算
  第一外国语17学时计1学分(136学时),其它课程 17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4学时计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总学分控制在40—42学分以内,其中课程学分为33—35学分(学位课课程不少于25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1) 学位课课程:25学分
  ① 公共必修课:13学分
  ② 专业共同必修课:6学分
  ③ 研究方向课:6学分
  (2) 非学位课课程:8-10学分
  (3) 跨学科、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3-4 门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环节:4学分
  (1)教学实践或专业实习2学分
  教学实践与专业实习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教学实践应在本学科、专业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院、系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专业实习的目的是增强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专业实习包括进企业、进社区、下乡等方式,专业实习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专业实习结束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并由接受实习单位作出相应的书面鉴定。
  (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汉字。
  (3)学术报告1学分,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十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创新能力3学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1)主持或参加研究生创新项目;
  (2)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本人署名前二位);
  (3)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奖;
  (4)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发明人。
  以上各项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否则不予认可。
  3.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除实验、实习课可以进行考查外其它课程一律进行考试。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政治理论课亦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 分以上(含60分)。
 
  七、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中可以集中体现。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达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应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计算机编辑和输出,具体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用于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在中文核心及其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科研或教学论文1篇。
  1.开题: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和调研,于第三学期末,确定论文题目和研究内容。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开始进行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
  2.中期检查:在第四学期末,由导师组就论文拟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第五学期初全院检查做好准备。
  3.论文答辩:从通过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需满一年时间。第六学期五月份之前,完成论文撰写、修改、印刷工作,五月下旬进行答辩。
  九、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除完成以上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之外,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及其以上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是宁夏大学发表或录用教学、科研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是第一发明人)且发明单位是宁夏大学,申请国家发明或设计专利1项。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各项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辨,符合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毕业条件且通过宁夏大学学位英语考试者可授予理学学位(学位英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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