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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等事项

关于公布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等事项的通知

  经各专业复试考核,并报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附件一)予以公布,为做好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剂考生须注意:1. 调剂至我校考生请务必于4月25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确认,拟录取专业与原申请调剂专业不同的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专业为准。2.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但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如果仍想选择中国海洋大学,需同已接受待录取高校协商取消待录取,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一、关于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脱产”与“在职”两种形式。其中,“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应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日期前转入,其学习方式自动转为“在职”。“在职”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须填写《2010年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纳入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助范围。

  二、关于体检复查

  1. 拟录取名单备注栏中标注“未体检”的考生须于4月27日前到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的,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 备注栏中标注“须体检复查”的考生需及时与校医院联系(电话:*************),进行体检复查并于4月30日前向校医院提交复查结果(原件)。不提交复查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关于协议书

  1.学习方式为“脱产”的考生(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及本校职工考生不需签录取协议书。

  2.学习方式为“在职”的考生(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需填写《2010年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一式两份)。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填写《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四份,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

  4.国防生考生需填写《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考生可从附件2中下载相应的协议书,认真填写并签字后,于4月26日前将协议书寄送至录取学院(中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我校将于4月26日后汇总协议书签订情况,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协议书的在职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四、关于培养费和奖助学金

  1.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海大字【2009】25号)(附件五)规定,全脱产研究生(含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全部纳入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助范围(其中全日制脱产专业学位研究生暂定为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若2010年9月份开学前学校出台新政策,将按照新规定执行),在校期间可申请并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并由学校提供基本生活费。拟录取考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请见拟录取名单(附件一),其中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在2010年9月入学报到时自行缴纳相应数额培养费,缴费数额请见拟录取名单(附件一)。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调整,每学年调整一次。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培养费缴纳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在职学习研究生具体缴费情况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

  3.全脱产专业学位研究生(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经费由个人自筹。全脱产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根据其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来确定是否缴纳培养费。其中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培养费由学校承担;获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个人缴纳50%的培养费;获三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培养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4.在职学习研究生(含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经费由本人或所在工作单位缴纳。

  5.缴费考生按照录取名单中公布的“缴费金额”缴纳培养费。

  6.   国防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正式入学报到前交纳学费。

  7.本校教职工及家属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费减免政策。职工家属需到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开具有关证明,并将证明与协议书一并送达研招办。

  五、培养费缴纳方式

  需缴费考生可于9月份(具体时间待定)入学报到时办理缴费手续。具体缴纳方式将另行通知。

  六、关于递补录取

  4月27日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协议书汇总情况,从建议录取考生中确定递补录取人数和名单,并于4月28日前电话通知考生。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根据录取协议书汇总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待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学校将于6月中旬左右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协议书由学校确认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给考生。

  八、关于档案、户口与党(团)组织关系

  1. 档案:学习方式为“脱产”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考生档案应于7月30日前寄送至录取院系党总支(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4)。

  2. 户口与党(团)组织关系:户口与党(团)组织关系办理手续将在《201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中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中国海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附件3:各学院(中心)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4:各学院研究生档案接收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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