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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入学报到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入学报到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级研究生: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青教高[2020]30号文件要求,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依法依规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充分保护学生权益,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入学报到资格复查工作,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方能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研究生入学报到资格复查具体内容如下:

 

1.新生身份证;

 

2.新生入学通知书;

 

3.新生学历认证报告或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

 

(1)硕士研究生新生提供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应届毕业证书;报考同等学力新生,专科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2)博士研究生新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报考同等学力新生,学士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

 

4.政审表;

 

5.体检表(如发现有传染病考生需提交已治愈的医院诊疗证明,体检及诊疗证明均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

 

6. 单位工作证明或三方就业协议书(仅限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复查以上信息是否本人,如有缺失或不符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并将审核通过的以上材料(新生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学历认证报告或应届生的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政审表;体检表)收集齐全并按照新生学号编好顺序号于2021年9月17号上交研招办。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单位工作证明或三方就业协议书,经网上审核后,方能进入教学环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将电子版(以上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打包成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学号+姓名)提交,各学院将收集齐全的电子版按学院和专业命名后于2021年9月17号上交研招办,留存备查。

 

请2021级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时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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