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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复试基本要求以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为准。

  一、复试科目名称:

  1、专业综合课笔试(含民法、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2、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二、复试办法:

  1、复试资格: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及总分要求者共计191人。

  2、复试办法: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各专业3-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地点见研究生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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