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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招收2009年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 2009 年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 410200 。拟招收 50-100 人,招生对象主要为参加我校 2009 年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 1996 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年限 3 年(全日制),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四、报名条件及调剂原则

1 、参加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并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主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原报考法律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 55 , 55 , 90 , 90 , 340 和原报考法学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 60 , 60 , 90 , 90 , 345 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或调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五、调剂程序

我校将在网上开通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系统,考生须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交复试费,然后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

六、复试与体检

考生须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 2009 年 4 月 5 日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 、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 2005 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签订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学费。 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年。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八、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报到入学。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010 ) 8250905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010 ) 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0512 ) 62867601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010 ) 62511301

研究生院网址: pgs.ruc.edu.cn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 00 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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