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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之一,四川大学根据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要求,2005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约4200名,各学科专业(除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我校2005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8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限招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届本科生及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二年以上,其他要求同硕士生招生说明第十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②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交复印件),缴纳报名费。

  三、考试

  1. 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 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

  3.二门业务课即专业基础(刑法、民法)和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试题。同等学力复试中加试科目为:①经济法、②诉讼法

  四、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制:学制两年半至三年,脱产学习。

  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请参考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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