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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05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复试的原则及方法

  1、调剂复试原则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调剂生源复试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在学院内部调剂复试的,由学院自行决定。

  (2)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学院调剂复试的,须经原报考学院、接收学院双方同意,并由接收学院填写《拟调剂复试考生汇总表(校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调剂复试。

  被调剂考生初试中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数学试题种类须与拟调剂专业的试题种类一致。

  (3)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4)外校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接收调剂专业须是我校生源紧缺的专业。

  ②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且英语、统考数学单科须高出我校复试线10分以上,初试总分须高出我校复试线20分以上。

  ③优先考虑本科毕业学校是设立研究生院学校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须是全国重点院校。

  2、调剂复试方法

  (1)院内调剂由学院自行决定内部相关专业上线生源的调剂和复试工作。

  (2)校内调剂4月2日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cut.edu.cn/graduate/)上公布可接收校内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名称,考生可通过系统申请并打印《拟调剂复试考生申请表(校内)》,经原报考学院、接收学院双方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接收学院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

  由接收学院通知经批准同意的考生参加复试。

  (3)校外调剂除个别生源紧缺且校内无法调剂生源的专业外,原则上不接收外校调剂生。

  4月3日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cut.edu.cn/graduate/)上公布可接收校外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名称,考生可通过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打印《拟调剂复试考生申请表(校外)》,经接收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复试。

  由接收学院通知经批准同意的考生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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