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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政审表、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对我校201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政审表、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位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打印调档函、政审表。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含少高计划非在职考生)、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只需打印政审表,不需调档函。

  3.政审表须由考生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对拟录取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并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于2019年5月31日前寄出。

  4.非应届考生;寄送材料包括考生全部人事档案,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寄出。

  应届考生:需由本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于2019年7月10日前一次性寄出(具体以所在本科学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准)。本校应届生档案材料由学工处学生档案室直接内部移交。

  5.政审表和档案分开寄送,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或者邮政EMS)寄出。邮寄通讯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清清文理楼(37号楼)505,联系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7113401(部分学院由学院统一收取,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6.协议书由各学院集中收取,请需要提交协议书的新生直接将协议书寄送本人所录取学院。学院收取完备无误后统一移交相关单位。

  7.我办在收到考生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后,会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登记,请各位考生在系统内查询是否寄达。

  8.经审查合格后,我办向考生发出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表和档案,其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9.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详见附件1。

  10.户口迁移详见附件2。

  11.未被我校录取者,我办负责将寄达的人事档案寄回原单位。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x

  附件3:2019各学院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及部分非全日制专业政审表邮寄地址一览表.docx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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