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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说明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9年将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计90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工程(23个专业领域)、法律(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领域)、金融、国际商务、体育、翻译、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药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等16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40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

  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9年我校将开设法律、金融、体育、社会工作、翻译、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共计11个学位类别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教育。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②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前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4.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83900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需要具备以下英语要求:英语CET6不低于426分,或托福不低于79,或雅思不低于6.0。

  (二)推荐免试生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一般可申请到较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4.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3个专业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5.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83900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以下英语要求:英语CET6不低于426分,或托福不低于79,或雅思不低于6.0。

  (三)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项要求;

  2.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不含本科结业生)的人员,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四)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参加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金融、会计、翻译、药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体育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公共管理学院“120401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电力学院“085207电气工程”专业(非全日制);软件学院“085212软件工程”专业(非全日制)。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含当年录取并保留学籍的大学新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完成学业后(含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其报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必须是普通高校的(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和非学历教育学生)应届毕业或往届毕业生(不限制毕业年限)参军入伍退役的(先入伍退役后读大学毕业的,视为普通社会考生,不在计划范围内);

  3.必须是士兵(不含军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役、志愿兵役),且必须有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15人,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详细的报名办法按照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执行。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详细的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发放

  2018年12月14日-24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19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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