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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发放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一、发放办法
  1、山东师范大学本校应届生(含历山学院)将以学院为单位发放到相应学院,考生不需要自己领取。
  2、自行领取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18、19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办公楼三层03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代领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3、不来领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年6月20日以挂号信方式寄出,请注意按自己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查收。

  二、其他事项

  1、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档案关系不转入山师大的考生不需要转移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入的需要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外省考生抬头写“山东省高校工委”;本省考生抬头写“山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录取的学院党委。
  联合培养基地的考生党组织关系转移请和各联合培养基地联系。

  2、户籍问题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暂住户口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115号)文件的规定,对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的户口迁移做如下说明:往届毕业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新生不迁移户口;应届毕业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新生,本省考生不迁移户口,外省考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往生源地或我校,迁往我校的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师范大学”。
  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户籍政策同本部。

  3、档案问题
  定向考生不需要转移档案。
  非定向的应届考生请毕业后将档案通过机要发送至我校录取院系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非定向的往届考生请于入学前或报到当天将人事档案交送至录取学院。请不要用快递寄送!
  联合培养考生的档案需邮寄到联合培养单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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