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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

  
    (一)推荐工作
  1.2012年7月2日,推免生报名工作启动。学校公布2013年推免生办法(暂定)及学生申请通知,通过网络易班等平台对本校学生公布。
  2.9月10日(周一),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13年推免生工作办法和名额分配。
  3.9月13日(周四)前,各学院根据2013年学校推免生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推荐、接收办法,接收专业、名额分配信息等,并将实施办法及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有招生权的学院可以推荐、接收一套办法公布。
  4.9月14日(周五)前,各学院向2013届毕业班学生公布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5.9月19日(周三)前,学生自愿申报。申请者根据学校及招生学院公布的推免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提交至本人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申请审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6.9月20日(周四)前,学院推荐。推荐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成绩以教务处提供成绩绩点为基础)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部。
  7.9月21日(周五)前,研究生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统一发至教务处、学生处进行成绩及奖惩情况审核。
  8.9月26日(周三)前,研究生部反馈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结果给学院。
  9.9月28日(周五),初审名单公示。推荐学院对审核无误的名单,按成绩排序,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并将初审后名单汇总表等情况,报研究生部备案。
  10.10月8日(周一),确定推荐资格,初审名单报备。经过初选、推荐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推荐学院将推荐名单盖章,报送接收学院、研究生部。
  注:
  (1)10月8日前,校团委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志愿服务西部、参加推免申请的学生名单,按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共10名)将推荐的初选名单及材料报研究生部,这些学生具有推荐资格。
  (2)西部推免生具体选拔接收工作与申请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接收工作同时进行,即参加学院相同专业学位的接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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