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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六、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推免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按我校要求提供相关真实材料。
  7.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初,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以研招网公
  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根据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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