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电力大学 > 考研复试

2014年上海电力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三)录取排名
       各学科按照考生初试加复试后的总成绩,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分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62分);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36分者(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适用);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招生办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电力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65709312,35304207,邮箱:yzb@shiep.edu.cn,shiepjw@sina.com.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