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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我部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打印,保留至复试结束,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究生部。
  (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就业单位必须是考生目前所在单位,应届生不得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它
  我校对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国际商务、会计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各专业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请于2014年10月底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各专业要求提供的材料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见表二

十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招收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国际经贸学院

国际商务

联系电话:************;联系人:朱老师

商务信息学院

国际商务(国际商务统计方向)

联系电话:************;联系人:刘老师

法学院

法律硕士(法学)

联系电话:************;联系人:袁老师

法学院

法律硕士(非法学)

联系电话:************;联系人:袁老师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英语口译

联系电话:************;联系人:闫老师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英语笔译

联系电话:************;联系人:闫老师

会计学院

会计

联系电话:************;联系人:胡老师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联系电话:************;联系人:金老师

金融学院

工商管理(金融方向)

联系电话:************;联系人: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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