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考研复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8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实行差额制,复试人数一般与招生人数为1:1.2左右。 2、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在符合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复试形式 按照国家规定,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二种形式。

  三、复试笔试的组织 1、复试笔试的命题老师确定和命题老师条件同初试 2、复试笔试由研究生部在复试面试以前组织实施。

  四、复试面试小组 1、复试面试小组组成 (1)每个专业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为3-5人,由二级学院提出名单,经研究生部审核后确定。 (2)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有关领导或学科带头人担任。 (3)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原则上每年也应有所轮换。 2、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条件 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的要求同命题老师,更应强调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研究生部和二级学院均不得事先向外泄露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  

  五、复试程序 1、研究生部事先向各二级学院复试面试小组提供参加复试的学生的个人情况简介,包括初试考分、毕业学校和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等,以及复试审查表。 2、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应配备1-2名记录员,以录音或书面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和内容,特别是复试面试老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复试面试记录在复试后交研究生部保存,保存期3年。 3、复试面试老师应在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和应变能力。 4、各复试面试小组在复试面试过程中应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试并评定成绩。 5、每个复试面试老师应根据考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由复试面试小组组长在复试面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面试老师的独立打分分数,评定每个考生的最终分数。每个复试面试老师对考生的独立打分分数和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的最终分数都应反映在考生的复试审查表上。 6、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专业考生复试笔试、复试听力、复试口语的成绩各占复试总成绩的三分之一;非外语专业考生复试笔试、业务面试、英语面试成绩也各占复试总成绩的三分之一。 7、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科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8、研究生部应派员巡视各复试考场。

  六、调剂复试 根据我校每年度招生实际情况,可在校内外相近学科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的标准。

  七、破格复试 1、根据考生初试情况和我校每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可对少数未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优秀考生实行破格复试。 2、破格复试标准遵循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3、破格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推荐,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八、录取标准 1、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 2、调剂生的各校自命题分数因无可比性,并且不同专业的国家统考科目数量不同,故调剂生只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 3、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除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