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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民商法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030105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应用广泛。本专业现有民法、商法、金融法、知识产权四个研究方向,主要开设比较法总论、民事诉讼法研究、民商法总论、物权法研究、债权法研究、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破产法与保险法研究、知识产权专题研究、知识产权案例研究、货币金融法、公平交易法等课程。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民商法学专业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胜任研究、教学与实务工作的复合型、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学科带头人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沈四宝教授。商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分别是张秀全教授、陈剑平教授。本专业的知识产权学科是上海市教育高地建设项目。近年来,本专业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了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多项社科优秀成果奖励。
  指导教师:沈四宝、张秀全、陈剑平等正副教授15名。
  研究方向:01.民法
  02.商法
  03.金融法
  04.知识产权
  招生人数:33
  考试科目: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631民事诉讼法学
  4.837民法学
  5.综合知识(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复试科目)
  备  注:复试科目为商法学、经济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其中经济法的内容仅限于金融法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内容不考;商法内容主要考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及证券法,不考海商法和票据法。考生还应关注考前国家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重要法律的内容。
  本专业仅招收具有本科学历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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