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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13年复试办法


  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对象
  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我院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含推免生)、支教生、师资计划以及符合调剂原则(参看《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且经过审核同意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办法
  1. 2013年度研究生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分类考核合并计算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B(满分150分)、综合面试C(满分100分)、外语复试D(总分50分)。
  2. 参加复试学生在化学楼报到时,请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情况登记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思想考核表、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
  3. 报到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
  4. 复试笔试科目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复试笔试科目如下表:

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必考科目 选考科目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物理化学(150分)

 

070301、070302、070303、070304 化学(无机、有机、分析、物化)

物理化学(150分)

 

083001、083002,085229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学(150分)

 

080502 材料学

材料学概论(150分)

 

说 明 (1)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412日晚700-1000化学楼6楼学术厅进行。

  对于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已经初试,则安排我校的初试科目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面试方式和内容
  (1)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
  复试形式: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并进行专业英文测试,测试内容为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外语基本要求。外语复试成绩满分合计50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内容: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
  加试形式为专业口试,问题回答。
  7.复试面试实施办法
  (1)考生采取抽签排序面试的办法,按照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抽签回答和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外语口试和专业素养面试依序进行。
  (3)各专业学科点复试采取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5)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研究生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分数计算。
  (6)复试面试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面试地点 面试考试时间

化学

化学楼1楼会议室和学术厅

413号上午830开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化学楼2楼评估办公室208

413号上午830开始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楼2楼资料室202

413号上午830开始

材料学

化学楼1楼院长办公室

413号上午830开始

注: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休息地点:化学楼6楼学术厅


  (7)请各硕士点复试小组秘书于4月13日下午19:00—20:00将复试结果及复试材料交到杨琼芬处。

  三、复试结果及录取参考标准
1、研究生考试最后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加分E之和。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分。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专著出版、专利授权等学术成果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发表论文加3分;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加6分;SCI(E)、EI收录论文加10分,获得授权专利加10分。加分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计划内和计划外)。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和推免生之后,且只计算复试成绩和加分项。
  5、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及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办法
  
1、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将对复试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业点复试小组组长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复试面试的公平、公正,学院特设投诉电话: 84767868和84768325,考生若有异议,应及时投诉或申诉。学院复试小组将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由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3年4月7日

附:各学科点公费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 统考生计划内名额 调剂生计划内名额 备注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 3 3 专业学位
070301 无机化学 0 1 2  
070302 分析化学 0 4 0  
070303 有机化学 0 8 0  
070304 物理化学 0 0 2  
080502 材料学 1 1 4  
083001 环境科学 0 1 2 2个联合
083002 环境工程 1 1 2  
085229 环境工程 1 1 4 专业学位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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