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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选错报考点的通知

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办关于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文件的规定和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通过网报监控,以下所列考生(截止2015年10月19日报考数据)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请此类考生尽快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修改报考点,选择填报正确的报考点,否则责任自负。
  (一)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1、陕西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本校考点就近报考)。
  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陕西省的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证、户口本或相关证明)。
  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应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三)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则以其要求为准;如报考陕西省内招生单位则需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为报考点;如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的,则需选择社会报考点报考。
  (四)我校不是社会报考点,故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报考外校的考生报名(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请附件中的考生仔细阅读“关于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考生必读)http://yz.snn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1&id=351”后重新报考。

  附件1: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名单.xls
  附件2:不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往届生名单.xls
  附件3:不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应届生名单.xls

  (实习编辑: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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