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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3接收本校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原则上为计划内录取;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二、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
  1.复试形式为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两部分。
  2.复试的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各基层招生组织自行安排考试,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综合面试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
  其中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50分,成绩记载方式为50、45、40、35、30……,一档为5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记载方式为100、95、90、85、80……,一档为5分。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的面试。面试时间每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外语听力与口语的考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用外语提问,学生用外语回答,根据考生回答内容进行打分,进行必要的录音。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本人学习情况)、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原来所从事学科前沿的了解和对报考研究方向前沿的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学术思想、相关实验技能、总体评价等内容,各复试小组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题目可以事先准备好,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如果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对每位考生必须提问。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综合面试开始前复试小组应检查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综合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部分理工农医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复试和录取办法
  复试是考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候选人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考核。
  录取的基本要求是专业课笔试≥60分,综合面试成绩≥90分。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和本单位的接受名额,择优录取。

  四、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招生研究生单位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负责,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1.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校内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2.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请于9月26日上报复试汇总表(见附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其它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持教务处的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不能保证者,应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3.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附件: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汇总表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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