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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工业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应以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在面试过程中组织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系统。
       8、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实践能力考核)。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3、负责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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