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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学理论


  一、基本情况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是西部地区法学理论专业唯一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于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属于全国最早一批设立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学科。2003年10月,本学科被批准为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5月,本学科开设的《法理学》课程被评为重庆市精品课程。学科现已设立两个研究中心,一是西部法制发展研究中心,二是中美法律与政治研究中心。同时依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积极开展学术研究。这三个研究机构成为本学科重要的学术平台。1992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0年,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并在2006年的重点学科终期验收中被评为“优秀”。2006年再次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
  2000年以来,学科梯队成员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出版专著20余部,在人员结构方面基本上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深厚、颇有学术造诣的学术梯队。以学术带头人为龙头,以学术骨干为中坚,在教学和科研方面都表现出较强的实力。本学科在法学理论改革和法理学课程改革以及新学科建设和发展上都开法学界先河;在新老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本学科在法哲学研究、法治理论研究、法功能与法价值研究以及西部法治发展研究方面在全国法学界都负有盛名;本学科的学术实力和影响力在法学界获得了较好评价。学术带头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在全国名列前茅,原学术带头人卓泽渊教授(目前仍是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曾入选“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并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现学术带头人付子堂教授于2002年获“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5年被《法制日报》评选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并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与全国高校同类学科相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位居前列,在西部地区更是首屈一指。本学科的许多研究有着极其良好的学术传统和优势。现代法理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长达50年办学历程中,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学校复办20多年以来,重点发展的学术领域。我校在全国首开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的先河,并最先将其作为研究生学位课程,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优势。本学科利用地处祖国西南的地域特色,将“西部大开发与法治建设”作为本学科近年的重点研究课题,对西部地区在法制化过程中的规范冲突等问题进行细致的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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