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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05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为了促进我省MPA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高我省公共管理人员的素质,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于2003年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作为我省唯一的一所综合大学,我校在MPA办学上具有强大的学科支撑、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管理机构,并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2005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一种通才教育(generalist education),它的目标是培养在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机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服务的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高级)职员。MPA研究生教育项目要为学生提供这一职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MPA学位是公共管理领域的职业(Professional)学位,它主要是为打算去各级政府机构和相关的非营利组织中的公共服务就职者而准备的。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2005年7月10日至7月24日间,通过互联网登陆山西省学位办网站(http://www.sxxw.sx.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于7月28日—31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202.207.208.44/yjsxy),或“学位中心”主页(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同底二吋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在复试时(时间由我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详细信息请及时登录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sxu.edu.cn/yuanxi/zzx)查询。
  
  五、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逻辑,结构比例为4:3:3),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在全国联考结束后,山西大学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四门实行全国联考。
  
  六、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七、考试时间
  
  10月22日10月23日
  
  八、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山西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山西大学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招生名额80人。
  
  九、学制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业余学习和暑期集中学习相结合。基本学制为学分制,在职兼读修业年限2-4年,一般为2.5年。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实行弹性学制。
  
  十、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山西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学费
  
  26000元/人
  
  十二、联系方式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山西大学办公二号楼三层)
  
  电话:7011714联系人:王锦慧
  
  2、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7018684 8108900联系人: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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