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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大学考研复试录取须知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程序
       ①本校研招办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②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从3月25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③有调剂需求的招生院(部)可从3月25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和审核考生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复试通知。
       ④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⑤招生院(部)安排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⑥拟录取的调剂生必须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本校的拟录取结果。
       ⑦招生院(部)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出由研招办统一制定和盖章的《调剂生接收函》,调剂生将《调剂生接收函》提交至原报考单位。
       ⑧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生接收函》,通过机要向本校研招办寄出初试试卷。
       ⑨本校研招办收到拟录取调剂生的初试试卷后,做最后审查,审查无误方完成调剂。
       四、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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