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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计划全年招收80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

    三、学习年限:三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招生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由中央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国家计划内定向生:由中央财政拨款培养,必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协议就业。

    4.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由考生自己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报名日期:第一次:2004年8月23日至9月3日;第二次:2005年2月21日至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九教学楼104室)。

    八、报名手续1.往届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名(并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我校报名(外地考生可以函报,报名结束日期以报名结束日的邮戳为准,函报考生须交验的材料和非函报生相同。)并交报名费贰百元整,报名时发给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日期交回以下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5)体格检查表(经县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6)政治审查表。

    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原校开具的论文答辩通过证明(但若最后原校学位委员会做出不授予学位的决定,则取消其博士生入学资格)。同等学力不交3、4两项材料,但应开列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书和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2.需交同一底版的正身免冠近照1寸相片三张。(分别贴在登记表,准考证和体检表上)3.以上材料齐备,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九、考试日期:第一次:2004年10月中旬;第二次2005年5月中旬

    十、考试地点:天津大学

    十一、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初试合格后,还需加考与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课有关的内容(涵盖两门,不低于5学分的硕士学位课的内容)。

    (2)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由各学院组织)。

    十二、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三、学习期间待遇:计划内非定向考生由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定向或委培生,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说明:

    1.报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函报的考生应注明所报导师姓名,选择考试科目若有任选项需注明,否则由研招办指定。

    2.外地在职考生须将相关材料及报名费一同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函报,经审查合格后,于考前10天到研招办复核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每位导师原则上可招1~2名计划内名额,第一次招完计划内名额的导师,第二次招生中只允许招收自筹经费生或委培生。招生目录中指导教师带*号者只招自筹经费生或委托培养生。

    4.考生应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报考类别,如发现申报材料虚假后果自负。

    5.考试应注意考场纪律发现考生有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按教育部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zuozhe=&xuanzhe=2 target=_blank>《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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