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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以及《武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灵活选用适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防疫情风险。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以人为本,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刘安志刘礼堂

  副组长:谢国荣

  成员:刘超杨国安余西云曹盛英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网络技术、后勤保障、复试录取等各方面工作,组织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复试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结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