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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综合成绩的20%)

  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对外语能力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考核方式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综合成绩的40%)

  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九、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7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30%

  3、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监督和复核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2、督察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3、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复查,复查结果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十一、公示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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