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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硕士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


  一、学科方向简介
  克思主义理论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新增设的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法制建设是设在该一级学科下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本学科方向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名。近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30余名法学硕士。本学科方向开设的核心课程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研究、法理学、法律思想史、行政法、经济法专题研究、民商法专题研究、诉讼法专题研究、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专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伦理学专题研究等。

  二、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
  本学科方向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较高的法治素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了解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和发展进程,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胜任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研究、管理、法律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学习年限
  本硕士点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2.5-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酌情延长半年至一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3.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制为研究生初选指导老师。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因材施教,严格考核等多种具体途径和方式,提高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4.应修学分
  本专业研究生必须修满34以上学分,其中,全校公共学位课程与本学科学位核心课程17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必修)1学分,讲座(至少听5次)1学分,选修课15学分。学分修满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必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体现出训练有素的学术规范和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的理论贡献、结论和参考文献等要素,有良好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写作水平。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计算机编辑和输出,格式参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论文答辩按《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执行。论文通过答辩后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6.其他学习安排
  (1)教学实践
  为了加强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参加辅助性课堂教学、实习调研等教学实践活动。
  (2)科研活动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承担或参加导师或其他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以培养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内,必须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后的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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