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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厦门大学201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厦门大学法学院二楼。先到C204交复试费,再到C203资格审查。
  3.需携带材料:
  (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 http://zsb.xmu.edu.cn 下载) ;
  (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 8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资格审查或复试时提交)。(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    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复试安排
  1.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专业知识笔试,下午外语口试
    2013年3月20日,综合知识口试
  2.具体考试安排请于资格审查当天向学院查询。
 
  三、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精神,法学院对2013年法学硕士各专业招生复试及录取采取以下办法:
  1.差额复试1:1.5(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外语,具体复试方式详见附录。
  3.复试记分与录取。复试成绩权重占4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推免生已经复试过,故本次不再组织复试。
  四、其他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资格审查时缴交)。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11日

 

附录: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专业
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
法学理论 7 355
法律史学 4
宪法与行政法学 7 348
刑法学 5 354
民商法学 17 350
诉讼法学 9 345
经济法学 8 34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346
国际法学 19 353
合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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