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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2013年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调剂通知



2013
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调剂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3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和法律硕士(法学)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法律史     6人
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  9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1.法律史
从已进入2013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2.法律硕士(法学)
从已进入2013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且本科第一专业为法学专业。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复试规则:
1. 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各需调剂专业首先从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入本专业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第一志愿申请调剂生不足,再依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 复试内容:按照接收调剂所在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 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3年3月20日下午16:00----17:00提交本院研究生秘书。
2. 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当天17:30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3. 联系人
法律史    刘老师    ************      办公室203
法律硕士  康老师    ************      办公室202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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