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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潭大学法律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在复试时进行,由学院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英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不含听力测试。
  五、参考书目
  英语参考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参考书:《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六、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5日

8:30-11:30

10月25日

14:30-17:00

待定时间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语

▲政治理论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10月15日后,考生可自行在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下载准考证。
  注意:考试时务必带上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表、复试与录取工作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核准表中信息后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复试时间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时间:2016年元旦前后。
  复试地点:报考学院(地点由学院通知)。
  复试内容:政治理论考试、专业测试及面试。
  考生参加复试后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调剂复试录取
  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九、培养管理
  1.培养费用:3×10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为主)。
  2.学制:3年。
  3.学习方式:进校不离岗。
  4.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
  1、湘潭大学法学院
  电话:(0731)58293566 言老师
  Email:flss@xtu.edu.cn
  2、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731) 58292051,58292695(传真)
  十一、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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