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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燕山大学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四、推免办法及流程
  1、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申请推免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各学院对所有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面试合格者先按学习成绩在本科专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如未能完成推免计划,再按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科专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
  3、各学院推免生名单应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以上(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本科所学专业、专业排名、推荐录取专业等),并于2012年9月25日前上报招生工作处。
  学院用表下载:燕山大学2013年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4、全校推免生名单应在招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7天以上。如对推免人选有疑义,可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申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到申诉后应在2日内核实并给予答复。
  5、推免生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报名校验码于2012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推荐免试考生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于2012年11月14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图像采集及报名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推荐免试登记表内容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未进行图像采集或未按规定选择报名点的学生,其网报信息无效,推免资格将被取消。
  6、2013年9月入学前将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五、其他
  1、对于符合推免条件但本人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有本人手写书面申请,辅导员、院长签字上报备案后生效。学院不得强行动员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
  2、国防生申请推免前必须征得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方可入学。对于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学生,经查实后,推免资格将被取消。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除国防生为“委托培养”外),且不得再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除我校无法培养的学科专业(指我校没有对应硕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外,原则上不向外校推荐。向外校推荐人员应符合我校规定的推免条件,应提交接收单位(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或国家级科研单位)同意接收的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过期不再办理。
  5、我校推免生实行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每位导师最多可接收2名推免生(其中学术型限1名),并优先博士研究生导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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