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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通知

各位2021级研究生:

热烈欢迎各位2021级新生加入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大家庭,希望各位新同学在研究生学习生涯中学有所获、学有所乐、学有所成。为帮助各位同学及时适应研究生新生活,现将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步骤及相关安排

 

(一)报到认证:

详见: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http://www.math.zju.edu.cn/2021/0906/c38086a2418460/page.htm

(报到认证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科 张茜老师、沈梦婷老师)

 

(二)户口迁移事宜

材料上交地点:玉泉校区逸夫工商管理楼200-9教室

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在校期间,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规定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用铅笔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

3)身份证复印件1

3.《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

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6)户口迁往地址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

4.其他事宜

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统一在11号当天上交,若实在有特殊情况,请务必于92312:00前交至工商楼202石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由学院(系)在限定时间内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玉泉校区:7101室,*************

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  

 

附: 安全保卫处关于2021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入的通知

http://bwb.zju.edu.cn/2021/0908/c2707a2419287/page.htm

 

(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详见:【资助】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ygb.zju.edu.cn/2021/0907/c31582a2418870/page.htm

2.绿色通道

材料提交地点:工商楼200-9教室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入校后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偿的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新生经济情况备案表》(附困难生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9月11日报到时提交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9月11日报到时提交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新生经济情况备案表》(附件2);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310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入校后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偿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代偿为学费,学业奖学金具体参评要求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

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和学业奖学金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

 

(四)领取材料

领取地点:工商楼200-9

具体包括:

1)校历

2)实验室安全手册(918日前班长统一收齐第二联上交)

3)学术规范手册

4)《中国研究生》杂志

 

(五)党团组织关系

办理地点:工商楼200-5,工商楼202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院党委处(工商楼200-5,李萌老师)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将组织关系转出至“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移:操作手册见附件3,若无法转移,可于报到当日持团员证至学院团委处(工商楼202,周佳豪老师)办理。

 

(六)到校后的核酸检测

根据安排,新生到校后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研究生新生检测日为911日,各校区检测地点见《核酸检测联系单》(98日起可在浙大钉”-疫情防控-学生服务-核酸检测模块查看下载打印或到宿舍楼下值班台领取)。到校后按联系单提示第一时间完成检测,并将校医院盖章后的《核酸检测联系单》交至所在学院(系)。

可以在911号17:30前交到工商楼200-9或者在9月12号17:00前(参加学校开学典礼前)将扫描件发送至tangyingqi1998@163.com,(提交《核酸检测联系单》后方可参加开学典礼)。并于913日将纸质版交到工商楼202疫情防控要求务必严肃遵守

 

二、学校开学典礼相关事宜

另行通知

 

三、重要网址

1、 数学学院主页:http://www.math.zju.edu.cn

2、 浙江大学综合服务网:http://zhfw.zju.edu.cn

3、 研工部网页:http://ygb.zju.edu.cn

4、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新生经济情况备案表.doc

附件3:新生智慧团建转入操作手册.pdf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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