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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满足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报考医学专业学位者,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学习期限:3年。
  
  四。报名手续:
  
  全部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04年6月1日—6月15日(2005年春入学)及2004年12月1日—12月15日(2005年秋入学),请按网络报名有关说明进行(6月1日-6月15日及12月1日-12月15日开通)。
  
  五。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浙江大学考试时间:2004年10月中下旬、2005年4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含听力测试,听力成绩记入总分,占20%,并有单独要求)及二门业务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应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间、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七。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05年1月(2005年春入学);2005年7月(2005年秋入学);任何考生不能转学校录取,也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考生。委培、定向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书面要求,并在录取时签订协议书。
  
  注:1.博士生导师姓名注有*者为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有关博士生导师介绍请访问:
  
  http://grs.zju.edu.cn/xkjw/tutorindex.asp.
  
  2.目录中的招生数是全年的计划招生数,春秋两季各半。视具体招生情况会有所调整。
  
  3.有关参考书目可查询浙江大学教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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