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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5年招收在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风景园林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风景园林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风景园林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两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注:我校一般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国语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入学后须与全日制研究生同堂听课。

  报名考试费300元(每门课100元)。

  三、考试方式

  风景园林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GCT”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科目:1.园林植物与应用;2.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及其它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凭此成绩向校学位办提出报名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第二阶段考试工作于2005年12月中旬结束。

  四、辅导资料

  1.“GCT” 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花卉学》华中农业大学主编,农业出版社;

  3.《园林树木学》北京林业大学,陈有民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4.《植物造景》苏雪痕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

  五、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60100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录取人数控制在60名以内。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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