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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2004年我校将有38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500余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非定向考生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一九六四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50人。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条件是本科毕业三年或专科毕业五年,考生必须到我校MBA教育中心办公室报名、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全部录取为自筹或委托培养。

  二、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报。

  三、报考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

  四、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需本人持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关报名点填写机读卡,进行电子摄像。

  (2)外地考生可以在当地地、市以上招办报名点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即大专毕业报考者)必须到我校报名点报考。凡未在我校报名点报名的同等学力报考者一律无效。

  (3)由于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等专业下设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考生在报名点填写报名卡时,必须详细注明所报考专业、方向代码。

  (4)凡在报考研究生登记表上由非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一律无效(凡提供假材料,盖假公章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5)为了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用正楷字在表上填写清楚,同时请在报考登记表内放三个写明本人详细收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的信封,并付足挂号信邮资,供寄发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和复试通知书用。

  (6)在报名结束后十天内(11月25日),必须将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连同其它报考材料一并寄送我校研招办。逾期无效。

  五、考试

  初试科目总共四门。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英语、俄语、日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加试科目见复试通知。

  初试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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