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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教育硕士、MBA、MPA、MPH、会计硕士录取基本要求公告

一、在职攻读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基本要求

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 175 分,外语不低于 40 分,专业综合不低于 120 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 60 分以上)。

2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 145 分(不含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外语不低于 35 分,教育学、心理学不低于 30 分,自命题专业课考试不低于 60 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 60 分以上)。

3 .工商管理硕士( MBA )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 195 分,外语不低于 50 分,综合能力不低于 110 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 60 分以上)。

4 .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 190 分,外语不低于 40 分,综合知识不低于 40 分,公共管理基础不低于 70 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 60 分以上)。

5 .公共卫生硕士( MPH )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 150 分,单科不低于 40 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 60 分以上)。

6 .会计硕士( MPAcc )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 180 分,外语不低于 50 分,综合知识不低于 110 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 60 分以上)。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本网站——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查询——上线名单查询,查询本人是否上线。

二、资格审查、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安排

2008 年我校只对联考成绩达到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将在中山大学研招网上公布,请各位上线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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