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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二)评定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综合评价,逐级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充分尊重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的推荐意见,实施逐级评审报批,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3、各学院在确定评价体系和进行指标分配时,原则上应统筹考虑不同类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保障。
  四、时间节点与工作程序
  10月10日(周四)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申请、组织初评及材料报送工作。
  各学院在研究生申请报名、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及差额评选。
  报送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0月22日(周二)前学校对初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组织差额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10月31日(周四)前获奖研究生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11月30日前学校财务处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打入获奖研究生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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