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音乐学院 > 学费奖助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二、范围与对象
  1、在本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不含港澳台研究生和外籍研究生,不含延期研究生)。
  2、申报“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含)以上的研究生。
  3、同一学年内,已获得“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再申报由本院设立的其它奖学金。若申报本奖学金前已获得其它奖学金者可以继续申报本奖学金。

  三、评审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认真参加学校各类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政治理论课、形势任务课、职业发展课、党课、重要活动及演出等)。其中,申请者思想品德考核须达到80分(含)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申请者须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或优秀学术科研成果。申请本奖所填奖项或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相对应)获得;
  申请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交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获得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前三名者;
  2)省部级科研课题承担者(独立或排名第一);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包括介绍类、报道类、书评等非论文性质文章)。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